风险投资:新一轮体制试验
从各地政府出资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到众多上市公司迫不及待地加入风险投资行列,中国的风险投资发展经历了好几轮“行情”。
“我们从三个层面上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全跟国际接轨。”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单祥双向记者解释其运作模式,“首先,我们发起或者托管的基金有自己的董事会,有一个保障股东利益的章程;其次,它要与北大招商签订委托协议,这个协议进一步约束管理公司,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能干多少、干得怎样才行等等,都有一个详细的约定;最后,北大招商内部也要有一整套制度,确定能够将受托管理的资产增值。这三道防火墙制约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于去年12月成立,专门发起或者受托管理创投基金。它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招商局蛇口工业区以及21世纪科技投资公司共同组建而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一家专业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它在体制设计上对国内的风险投资模式做了一些探索。除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三道防火墙,还在股权设计上将管理层吸收进来,整个管理层持有24%的股权。这就将管理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在风险投资激励机制问题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步说明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正在进行新一轮体制试验。
新体制如何脱胎
目前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以公司制为主体,由政府、上市公司以及集团企业发起成立。几乎从诞生那一天起,这些风险投资机构就面临着种种的质疑:政府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所有者主体缺位,到底是听“市场”的还是听“市长”的,很难有个明确的答案;上市公司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决策上往往会受到大股东的掣肘,加上上市公司的利润压力,很难保证风险投资不会沦为上市公司炒作的一个概念;由于没有良好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能保证风险投资管理人始终保持理性的投资行为,道德风险很难避免。
这些不同的质疑有着一个同样的背景:中国风险投资环境的不成熟。创业板迟迟没有推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不完善是一个问题;没有完备的有限合伙制法规体系,国外证明最适合风险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很难推出;由于是公司制,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只能以注册资本金来投资,这些钱总有用完的时候,后续资金也是一个问题,总不能天天忙着增资扩;按照公司法,注册资本金应该足额到位,于是众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又出现了资金闲置问题,不少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了股票市场,从孵化高科技产业的初衷走向了追求高利润回报的证券市场风险投机。
在这种尴尬环境里生存的国内风险投资公司最先考虑的就是如何理顺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前两年由各地政府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将资金相对安全地委托给一些专业的投资机构去管理,尽量淡化政府在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后来的由上市公司和集团企业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则在考虑成立类似北大招商这样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一些公司之所以这样想,一个直接的原因是后续资金的问题。
“我们想将公司的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继续管理原来的那部分资金,另一部分人成立一个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和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用很多,1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让管理人参股公司,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清华创业投资公司的王军峰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这家成立于去年5月份的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两个亿人民币。从目前的投资速度来看,明年这些钱就用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总不能天天坐在屋里打麻将吧!”王说,“但是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还要看法律的问题,这属于私募基金的范畴,《投资基金法》尚未出台,我们很难有所动作。”
这也是很多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正在考虑的问题。去年12月在钓鱼山国宾馆,《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曾经召开过一个会议。北京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上海创业投资公司等几家风险投资公司参加了会议。会议的焦点是《投资基金法》是否应该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会后各公司所提交的方案中,大家普遍认为应该将风险投资基金考虑在内,并且强调要由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体制上的.症结到底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很清楚;应该怎样去做,大家也很清楚。中国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走到了一个制度创新的十字路口上,而《投资基金法》能否尽快出台无疑将决定这一创新的力度和速度。
公司还是基金
“我想只要做法是合理的,是不是一定要基金的名字并不重要。”单祥双说。注册在深圳的北大招商之所以能够这么快成立,主要得益于去年深圳高交会期间深圳市区政府推出的《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中提出可以创办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发起或者受托管理风险投资基金。
“我们现在要发起的这个基金应该说就是私募基金。”北大招商董事长曹凤岐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第一,这是定向发行;第二,由于中国现在还没有正式的私募基金,我们是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出现的,组织一个公司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实业,而不是证券市场。实际上我们是公司制的形式,却是基金式的运作机制。”
曹凤岐同时还是全国人大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对于私募基金有他的理解。他认为私募基金更多应该用于创业投资:“这个问题最后还没有定,我的意见是对私募基金不必管那么多,只要在监管机构有备案,内部有董事会和章程,至于向谁去筹资、怎么投资,就没必要管那么多。”
政策层面似乎正在逐渐明朗。曹凤歧教授最近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了《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六稿)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一些规定,包括要有明确的组织形式;投资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还有其他关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这说明《投资基金法》出台之后,风险投资可以完全按照一种全新的方式来运作。
曹教授觉得北大招商更重要的任务是发起基金。“在国外,要发起基金必须进行市场调查,这实际上是基金销售的问题。要有一帮人专门设计基金,针对社会上投资人的需求发行定向的基金。实际上设计基金的过程就是一个项目选择的过程。这就是说,我们是先有项目然后去寻找资金,资金的利用率肯定比现在公司制的风险投资机构要高。”曹凤岐说。
毫无疑问,这种风险投资的模式能否成功,要看基金发起和设立的情况。这正是单祥双等人最近一直忙碌的事情,他们准备在5月份发起设立“北大招商综合基金”,规模在2到3亿元人民币。
“基金的募集不是那么容易的,从二月份开始,我们接触过大约四十多家公司。我们曾经与一家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接触,对方的管理层对于加入这个基金比较认同,但是在股东大会上就通不过,因为很多香港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应该集中力量做好主营的传统业务,不应过多投资其他领域。”单祥双说。最后,这家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委托一家国际著名的调查公司来考察中国市场,看传统业务的市场是否已经饱和,待报告出来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参与北大招商发起的基金。“这样的话,时间就比较长,市场的机会可能就会丧失掉。”单祥双表示。
综合还是专业
北大招商这次发起成立基金的基础是从300多个项目中筛选出的20几个项目,主要分布在新材料、通讯、生物医药等领域。虽然一直强调做专业型的风险投资基金,但是北大招商一开始还是设立了一个“综合”基金。“这取决于目前中国的项目市场情况。由于创业板未开,积累了很多相对成熟的高科技项目。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将自己锁定在某个行业。”单祥双说。
中国本地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都是这样,几乎每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在成立时都号称自己要投资包括IT、生物医药、通讯和新材料等在内的高科技领域,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公司能够涵盖如此多的领域,能在这些领域发现真正有价值的公司。最后的结果是大家越来越不专业,只好由着资本市场的喜好来包装公司,从风险投资变成了风险投机。去年创业板热闹的时候,一下子冒出了很多原来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高科技公司,就是这种投机心态的集中表现。
“北大招商综合基金做起来后,我肯定要做专业基金。专业基金在机构设置、人才储备和项目选择上要比综合性基金好得多。”单祥双说。这种保证现在看来还只能算是一个一厢情愿的许诺,基金管理公司能否管理更多的资金,要看现在管理的业绩如何。北大招商这种模式能否有效地运作创业投资还要看市场的检验。如今大家都盯着《投资基金法》,希望它能尽快出台。无疑,北大招商的运作也会给风险投资界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风险投资:新一轮体制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