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政策文件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最新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政策文件,更多热点创业项目欢迎您继续访问(www.oh100.com/chuangye)。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激发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为让全社会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市国税局现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如下: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
小微企业在税收管理上涉及到两个概念,分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二)什么是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新政策的主要内容。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主要内容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新政策较以往政策的变化。一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二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由按月度平均值改为按季度平均值来确定,简化了计算方法;三是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企业预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根据财税〔2015〕34号文件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4〕71号明确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不需要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在次月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
【最新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