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境外企业增值税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问:我公司支付国外一公司检测费用(没有发票),并代该公司缴纳了增值税款,但我公司没有从检测费用中扣掉增值税款。
请问对该代缴的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支付境外检测费
借: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注:贵公司应从国外公司取得检测费的支付凭证或发票,未取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该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贵公司承担国外公司应缴增值税:
若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若进项税额不准抵扣:
借: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由于贵公司为国外公司承担增值税,该项税费的纳税人为境外公司,贵公司不属于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该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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