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股东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股东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内资公司注册提供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注销手续]
办理时限:开业(10天)其他30天
申办手续:(变更)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
(4) 负责人变更: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
5、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营业执照》和IC卡.
【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