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的方式
抵押贷款:
指借款人以其所拥有的财产作抵押,作为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在抵押期间,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其用于抵押的财产。当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规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用所得钱款优先得到偿还。适合于创业者的有不动产抵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等。
不动产抵押贷款:
创业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
动产抵押贷款:
创业者可以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获银行承认的有价证券,以及金银珠宝首饰等动产作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
无形资产抵押贷款:
是一种创新的抵押贷款形式,适用于拥有专利技术、专利产品的创业者,创业者可以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向银行作抵押或质押,获取银行贷款。
担保贷款:
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还款保证,借款方不能履约还款时,银行有权按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或承担清偿贷款连带责任的借款方式。其中较适合创业者的担保贷款形式有
自然人担保贷款: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从2002年起,除工商银行外,其他一些国有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也可视情况提供自然人担保贷款。
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目前各地有许多由政府或民间组织的专业担保公司,可以为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北京中关村担保公司、首创担保公司等属于政府性质担保公司,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此类性质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担保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创业者可以积极申请,成为这些机构的会员,以后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与银行相比,担保公司对抵押品的要求则显得更为灵活。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有时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托管担保贷款:
一种创新的担保贷款形式。对于一些草创阶段企业,虽然土地、厂房皆为租赁而来,现在也可以通过将租来的厂房、土地,经社会资产评估,约请托管公司托管的办法获取银行贷款。如上海百业兴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接受企业委托,对企业的季节性库存原料、成品库进行评估、托管,然后以这些物资的价值为基础,为企业获取银行贷款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通过这种方法,企业既可以将暂时用不着的“死”资产盘活,又可以获得一定量银行资金的支持,缓解资金压力,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除此之外,可供创业者选择的银行贷款方式还有买方贷款,如果你的企业产品销路很好,而企业自身资金不足,那么,你可以要求银行按照销售合同,对你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你可以向你产品的购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这就是买方贷款。
项目开发贷款:
如果你的企业拥有具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你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银行还可以视情况,为你提供一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此类贷款较适合高科技创业企业。
出口创汇贷款:
对于出口导向性企业,如果你一开始就拥有订单,那么,你可以要求银行根据你的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为你的企业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
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等于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
除向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外,创业者还有许多获取直接融资的渠道,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企业内部集资、融资租赁、风险投资等等。
股权融资:
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融资方通过出让企业股权获取融资的一种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过发售企业股票获取融资只是股权融资中的一种。对于缺乏经验的创业者来说,选择股权融资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出让比例。股权出让比例过大,则可能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股权出让比例不够,则又可能让资金提供方不满,导致融资失败,这个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平衡处理。
债权融资:
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民间借贷应该算是债权融资中的一种,且是为人们所最常见的一种。自从孙大午事件后,很多企业就对民间借贷产生了一种畏惧心理,怕担上“非法集资”的帽子。对于非法集资,有特别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根据这一点,如果不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就不能叫非法集资,而应算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另一点是非法集资通常数额巨大。把握住这两点,在进行民间借贷筹集创业资金时,就不容易触犯禁忌。
企业内部集资:
指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资金需要,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以债券、内部股等形式筹集资金的借贷行为,是企业较为直接、较为常用、也较为迅速简便的一种融资方式,但一定要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融资租赁:
一种创新的融资形式,也称金融租赁或资本性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租赁。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所构成。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按合同规定选择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通过融物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缺乏资金的新创企业来说,融资租赁的好处显而易见,其中主要的是融资租赁灵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或递减支付,使承租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来定制付款额;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减少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大大简化了财务管理及支付手续,另外,承租方还可享受由租赁所带来的`税务上的好处。
风险投资:
1999年以来,风险投资在国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几乎每一个成功的互联网企业的背后,都可以看见风险投资的身影。对于创业者来说,尤其是对于高科技领域的创业者,寻求风险投资的帮助,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途径。风险投资中的天使投资,更是专门为那些具有专有技术或独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资金的创业者所准备。天使投资者更多由私人来充当投资者角色,投资数额相对较少,对被投资企业审查不太严格,手续更加简便、快捷,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投向那些创业初期的企业或仅仅停留在创业者头脑里的构思。
创业者还要善于利用政府扶持政策,从政府方面获得融资支持,如专门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门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准备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还有众多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巧妙地利用这些政策和政府扶持,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根据中发[2002]12号文件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由政府设立再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可向银行申请专项再就业小额贷款,该政策从2003年初起陆续在全国推行。其适用对象: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失业职工;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有关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更详细介绍,请参见《科学投资》2004年第1期文章《创业扶持贷款帮你创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支持方式主要有:1、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可不超过200万元;2、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3、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有较大市场,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天使投资:
是指富有的个人出资协助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小型初创企业,进行一次性的前期投资,它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
天使投资实际上是风险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初创企业的第一笔投资。一般来说,一个公司从初创到稳定成长期,需要三轮投资,第一轮投资大多是来自个人的天使投资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
VC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
【创业融资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