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咋申请
大学生创业 税收优惠咋申请?
近日,部分大学生向人社部门咨询,在校期间创业如何申请税收优惠政策。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校期间创业的大学生,可上网提出申请;离校后创业的,凭毕业证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在校时创业先上网提交申请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向税务机关提出税收减免申请。
离校后创业凭毕业证提申请
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向税务机关提出税收减免申请。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凭证明材料办税收减免手续
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需要进行资格认定,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必须进行资格认定,即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同时,区、县(市)就业部门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页注明认定时间,加盖“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戳记和经办人员工作名章。需凭认定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税务部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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