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首建“创业大学” 财政补贴鼓励大学生创业
为应对“史上最难”就业季,青岛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扶持创建创业大学等30多个政策措施,市财政安排6.12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其中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达到8600万元。上半年,青岛市毕业生就业形势逆势上扬,接收高校毕业生37114人,同比增长26.2%,驻青高校毕业生签约率达到85.85%。
据了解,2013年驻青高校毕业生人数达9万余人,创历史新高,就业压力巨大。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介绍说,调查统计显示,扶持一名大学生创业能够带动5人就业,可见大学生创业对就业有着巨大的带动示范作用和就业倍增效应。为此,青岛市财政将鼓励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变“输血式”保障为“造血式”保障,将资金更多地投向更有活力、更具带动性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上。
为提升毕业生的创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青岛市专门出台多项规定:给予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1800元的培训费补贴和鉴定费补贴。给予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参加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和跟踪扶持四为一体的创业培训,市财政按照最高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今年,青岛市依托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驻青高校,在国内率先扶持创建了青岛创业大学,构建了“政府扶持+高校资源+就业服务”全新的大学生培训与服务运行模式,为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开辟了新途径。三是给予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全市288个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六区1380、四市1220)给予见习生活补助并统一购买商业综合保险。四是给予毕业生综合能力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综合职业能力培训,每培训合格一人,根据培训后就业情况,给予培训机构最高1,000元的培训费补贴,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此外,为减轻毕业生择业成本、实现就业信息有效对接,青岛市还不断加大了毕业生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其中对本市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
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青岛市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放大市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效果。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财政部门在给予三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每月540元)的基础上,另外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小微企业就业期间,给予12个月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每月540元)。统筹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全科医师培训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对本市户籍大学生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参照服务地区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
为发挥创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和就业倍增效应,把鼓励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切入点和发力点,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扶持体系。从减免房租、税收、给予财政补贴等方面鼓励大学生创业。
2009年以来,全市扶持大学生创业11662人,直接带动就业57909人。大学生创业项目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现代物流、蓝色经济等20多个行业,依托孵化体系,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了渠道和平台。
【青岛首建“创业大学” 财政补贴鼓励大学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