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出台《办法》助推大学生创业
8月29日,徐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介绍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区扶持办法(暂行)》、《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奖励办法(暂行),并作了相关解读。
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引导资金从市本级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中安排,资金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原则上安排2000万元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安排10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股权投资,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规模。
创业种子引导资金的扶持对象主要针对市区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项目时,其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引导资金给予融资或投资扶持。
使用方式包括融资担保和融资补贴两种方式。融资担保指的是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信用担保,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不需要向担保机构提供实物资产抵押。对贷款企业不能按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发生代偿时,剩余贷款本息由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按照协议比例承担。单户贷款担保金额一般为10万元至100万元,特别优秀的企业最高贷款限额为200万元。担保期限最长一年。同一企业原则上享受融资担保政策不超过二次,总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含展期年限)。而融资补贴是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用(不含展期和逾期)给予不超过担保金额0.5%的补贴,实际担保费用如低于担保金额0.5%的则不予补贴。
创业投资基金可通过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形式获取企业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对单个大学生企业只能跟进投资一次,且投资额原则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价格与被跟进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价格相同,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创业企业奖励办法
按照企业年销售业绩,进行分级奖励,同时暂停开展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工作。
奖励范围主要包括市区范围内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科技含量较高、发展前景较好的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型大学生创业企业。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内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不再奖励。
奖励的项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奖励。在我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年度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其中: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奖励3万元;年度营业收入8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奖励1万元;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的,奖励5000元。二是对优秀毕业企业奖励。指的是在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市区范围内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年度起3年内,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5万元。
发布人对创业园区扶持办法、创业园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市人社局解答大学生创业新政
问: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想获得市引导资金的支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徐州市区内,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法定代表人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其企业入驻在徐州市市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区内;3.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公司成立不满5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4.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5.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6.掌握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具备研发人才队伍和生产必需的设施设备;7.申请贷款或投资的项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自主知识产权关系明晰;8.具备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9.企业、企业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
问:《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投资基金的使用做了具体规定,能把直接投资的具体要求做一下介绍吗?
答:直接投资,是指创业投资基金向大学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的投资行为。具体来讲就是对单个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不超过创业投资基金规模的20%;对单个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参股比例不超过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对单个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如确有需要超过3年的,须经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在投资期内,大学生创业企业其他股东可随时回购创业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在投资后3年内,按不低于原始投资额和同期银行基准利息之和确定,超过3年的,根据同股同权原则按当时市值确定。大学生创业企业其他股东之外的投资者购买创业投资基金持有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股权的,按上述确定的转让价格原则,以公开方式进行;创业投资基金原则上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但享有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大学生创业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基金的监督,并于年中、年末向投资方提供公司的经营报告和财务信息(年终财务报表须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等相关资料。
问:按照《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园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出现哪些情况,会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答: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未达到《徐州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园区建设面积和企业数量要求;(2)园区创业企业运行情况不佳,园区基本处于停顿状态;(3)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实,通过整改无效;(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5)园区内创业实体出现重大违纪违规。
【徐州出台《办法》助推大学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