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商标的使用许可
商标的使用许可、转让、撤销、放弃、侵权
1、许可
根据印度尼西亚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其已注册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上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和被许可人之间必须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局负责刊登有关公告。备案后的使用许可协议则在印度尼西亚全境内有效。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商标注册有效期。使用许可合同除特殊规定外,均不具有独占性。许可人可以继续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也可以再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必须以增加许可人的利益为目的。使用许可协议中所包括的有关条款如果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印度尼西亚经济,或限制印度尼西亚发展和掌握经济技术的能力,该使用许可协议将被严格禁止。签订了使用许可协议的商标如果由于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官方撤销注册,被许可人可以本着协议的有关条款继续使用该商标,直到该协议的有效期满日为止。
2、转让
注册商标可以通过签订协议、让度或遗赠等法律手段进行转让。
商标可以连同企业的商誉转让。要求技巧或能力的服务商标不得转让。
转让协议必须由转让和受让方共同签署,并在官方登记备案。
3、撤销
注销与撤销为终止商标权的两种方法。商标局注销注册商标的理由为:
1)、充分证据显示白注册日起或最后使用注册商标起算连续3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
2)、充分证据显示在超出注册商标指定保护范围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
3)、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签订使用许可协议的商标所有人只有在被使用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第三方可以基于3年未使用向雅加达地方法院提出撤销注册申请,雅加达地方法院的裁定为终局裁定。
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商标缺乏注册性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申请但未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不得提出上述申请。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只有在印度尼西亚提出该驰名商标的注册申请之后方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注册申请。撤销注册申请只能在商标注册日起算的5年内提出。但基于违反公共道德所提出的撤销注册申请可以在任何时间内提出。
任何人不得对撤销注册的裁决提出上诉。
4、放弃
1)、申请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满足官方的有关要求,其商标注册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2)、申请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内自动放弃其商标注册申请。
5、侵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有权为其商标的被侵权提出诉讼并要求弥补损失。地方法院可以给予临时性救济,命令被诉讼方停止在商品或服务方面继续进行交易。
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不排除可导致严厉罚款和最终判决的刑事诉讼程序。根据印度尼西亚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故意或非故意的商标侵权人处以严厉的刑事处罚。提交民事诉讼不会使政府可能的刑事执行受到损害。具体的惩罚措施如下:
1.使用与他人相同商标的,处以不超过7午的刑罚和不超过l亿卢比(相当于50000美元)的罚款;
2.使用与他人相似商标的,处以不超过5年的刑罚和不超过5000万卢比(相当于25000美元)的罚款;
3.知道或本该知道是注册商标或服务商标而故犯者,处以不超过1年的刑罚和不超过1000万卢比(相当于5000美元)的罚款。
【印尼商标的使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