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额信贷激发城乡妇女创业热情

福建小额信贷激发城乡妇女创业热情在今年召开的福建省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上,一位创业者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她就是宁德市屏南县甘棠乡“明香农庄”的创办者包明香。  2003年,包明香看着郁郁葱葱的果园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资金短缺而…

福建小额信贷激发城乡妇女创业热情

在今年召开的福建省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工作推进会上,一位创业者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她就是宁德市屏南县甘棠乡“明香农庄”的创办者包明香。

福建小额信贷激发城乡妇女创业热情

  2003年,包明香看着郁郁葱葱的果园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资金短缺而无法施肥、除虫,她已多日心急如焚地奔走于各个银行之间,可是各个银行都拒绝了她的贷款请求。就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妇联帮她争取到3000元小额贷款,由于果树及时得到治虫,当年她的果园喜获丰收。

  2010年的那场霜冻令包明香终生难忘。她苦心经营了9年的果树几乎全被冻死,颗粒无收的她又一次陷入绝境。妇联得知后为她献计献策,选择改良品种兼种食用菌,可是因为她既没有财产抵押又没有担保人,银行还是不能给她贷款。在妇联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她用贷到的8万元信用贷款买了果树苗,抢栽抢种,又一次种下了创业的希望。

  两次“遇难”,都是妇联的`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帮包明香渡过难关,她说:“小额贷款圆了我的创业梦想。”

  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

  2009年7月,福建省妇联与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09〕79号),确定了支持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省级以上“双学双比”女能人、“三八”红旗手等八类妇女享受小额贴息贷款政策。

  2010年10月,为进一步扩大政策的覆盖面,省妇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宁德市开展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闽妇[2010]114号)。把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具备一定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能独立承担法律行为责任、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18~55周岁)的城乡妇女。

  2011年,福建省委省政府把做好妇女小额贴息贷款,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2011年1月,省妇联与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再次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开展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意见》(闽妇[2011]8号),将宁德市的试点办法扩大到全省。

  部门协作落实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

  福建省各级党政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创业小额信贷工作,全省有50个市、县(区)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市、县(区)还建立了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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