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籍毕业生最高可贷8万元
长春籍毕业生最高可贷8万元
问: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如何办理?
答:(一)申贷范围:长春市户口,毕业三年以内在长春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贷额度:3万元-8万元。
(三)申贷程序: 1、申请。符合申贷范围的申贷人,提供如下材料向长春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2)贷款申请表原件1式3份(到受理部门领取);(3)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4)《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5)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6)担保人单位证明材料原件1式2份;(7)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8)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房屋产权证明1份,如申请人本人非产权人,同时要求报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或结婚证);(9)2人以上合伙经营的,同时要求报送合伙协议(每人1式4份)。
2、长春市人才中心对贷款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长春市人才中心对小额贷款申请项目进行现场调查、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情况、申请人及担保人资信情况、抵(质)押财产情况等,并出具《现场调查审核报告》。审查合格报送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
4、经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和经办银行联合审核合格的`贷款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贷款。(1)经办银行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2)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3)担保机构、借款
人、反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4)发放贷款。
(四)担保条件: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的反担保采取担保人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人(自然人)具备条件:具有长春地区户口,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体包括: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担保人的应出具《担保人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长春籍毕业生最高可贷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