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融资新法

山东融资新法       能将“死股权”变为“活资金”的股权质押融资在山东有了具体操作办法。在6月29日举行的扩大股权融资规模促进稳定外需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的18家外向型企业与8家银行机构现场签订了3.66亿股的质押融资协议,获得银行授信5…

山东融资新法

       能将“死股权”变为“活资金”的股权质押融资在山东有了具体操作办法。在6月29日举行的扩大股权融资规模促进稳定外需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的18家外向型企业与8家银行机构现场签订了3.66亿股的质押融资协议,获得银行授信5亿多元。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同时公布了 《股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上市流通的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其他股权质押率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0%。
    走在全国前列的山东,继去年创下股权融资近200亿元的额度后,今年前5个月,山东工商系统又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20件,股权出质50亿股,融资90多亿元。在当日的座谈会上,山东省工商局还向金融机构推荐了100户拟以股权融资的企业。但金融系统一直没有相应的配套操作规则,这使股权融资难以在基层金融机构推行。省工商银行、省交通银行的《办法》无疑是先行先试。《办法》明确了企业拟质押股权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规范、细化了本系统采用股权质押方式办理各类金融业务的流程,更方便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和向银行申请股权融资。
    “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质押率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0%,且应从严掌握。”《办法》对质押融资融金额的确定做了严格规定,上市流通的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价值一般按评估日前7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确定。为推进全省股权融资,省工商局和省金融办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股权融资工作的意见》,从银企要增强股权融资的主动性、完善股权融资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外(合)资企业、外向型企业以股权融资、逐步建立和完善质权实现后的股权拍卖交易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政策要求。
    据了解,省工商银行计划将股权质押融资培育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2至3年内发放300亿元股权融资贷款,其中今年实现50亿元。到目前为止,该行已为55家中小企业发放股权融资贷款11亿元。虽然股权融资前景看好,但省工商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吴建勇坦言,在目前股权拍卖平台还未建立、股权价值评估机构较少的现状下,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不能忽视;同时,企业也担忧,一旦不能按期还贷,股权就有被拍卖导致他人持股或控股的可能。这是目前制约股权质押融资的重要因素。
 

【山东融资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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