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单干好还是合伙好
单干创业的优点是任何事情都可以一个人说了算,这样就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意见和分歧,但是自行创业则必须独自承担经营的风险,在筹措创业资金时也有一定的困难;合伙创业则有多人可以与你一起承担风险,任何事情都有人一起分担责任和参与决策,大大降低经营者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此外在筹集资金方面也相对容易一些。但随着企业的成长,也很可能会产生一些诸如企业发展规划、分配原则等方面的分歧。
所以我建议创业者在操作中要根据自己和生意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选择。原则上,小本生意比如说开个小门店或小型公司一般投入不大的生意还是单干较为合适,经营模式越简单越好。如因资金问题可以通过借贷的方式解决。如果是投资规模较大的生意,可以考虑寻找一个或多个适合的合作伙伴一起创业。这些未来的生意伙伴起码要志趣相投,至少是接近的经营理念与价值观,人品好及道德品质高尚是首要条件,另外各人也要有明确的分工。
在制定合伙协议之初,就要想到并制定好合理的退出机制,包括一旦中途有股东突然退出时的补救办法,有关的股东合作协议最好能在权威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以免日后生变时能有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
我人认为在寻找合伙人时一定要以“可不可替代”作衡量,如果在合伙经营的整盘生意里你是可以替代的,那么你的处境就很危险,比如,当初要你做股东是因为对方资金上有需求,当你入股后,企业走上正轨,资金再也不是困扰企业的问题时,你的存在对公司也是可有可无时,你就很容易就被大股东赶出局。
如果你的合作伙伴在整盘生意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你的处境就更危险,比如,你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但是,对方是一个很有经验的厨师,而且又有人脉,餐馆生意的成败完全掌握在他的手里,顾客来光顾完全是冲着的他的手艺和情面而来的,如果有朝一日他向你叫板,你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他拍马走人,你餐馆的生意就有可能陷入困境。基本上与有专业技能的人合作,当合伙双方有矛盾时,结局也很可能是以你最终的出局而告终,因此,与别人合伙创业的最佳模式是你是不可替代的,而对方是可以替代的,只有这样你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创业实况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例子,一个等着救命的人并没有等到能救他一命的施主,等来的是一条凶恶的豺狼,因而导致自己最终也被吃掉,所以寻找合伙人要慎之又慎。另外,我们也要看到,任何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经营理念,假如一开始没有完备的规范,至少也应该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设法使之逐步完善。
在十年前,很多创业人基本上采取的是单干的方式。单干有很多显而易见的优点,例如一个人决定整个公司的风格,例如决策会很快,例如执行力度很强。但是这两年,我发现多人组合尤其是三人组合取代这一方式的趋势性正越来越明显,据我的观察后者的创业成功率正在大幅提高。因为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机会土壤越来越少,市场留给创始人逐渐成长的时间越来越少,多人的智慧显然胜过一个。
大家都比较熟悉的网易、汇源、百度、小肥羊、搜狐、安踏、万向、盛大等上市公司的创始人,他们最初都是采用单干的方式,最后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怎么去理解这背后的原因呢?我认为创业最重要的是你必须在合适的时机做一件合适的事。过去二十年,可能你的能力还有种种缺陷,但市场会给你时间和空间让你慢慢长大。比如说腾讯,他们以单一的即时通讯软件起家,而市场给了马化腾相对充裕的时间让他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寻找新的商机,补充对团队的管理能力以及和投资者的沟通能力,并慢慢地随着公司的成长而成为一个成熟的大公司掌舵者,最终造就了一个有很强竞争优势的企业。
但是今天的情况已经有很大不同了。在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行业内,现在新的创业者,由于行业环境变化太快,他们获得的市场缝隙越来越窄,创业者没有那么多的调整时间,一开始创业就面临几家巨无霸互联网公司的挤压和惨烈的竞争。在这里我打一个比方,你比较喜欢户外活动,前些年户外运动还不大普及,你到了一个野外营地的时候经常是空无一人,你可以随意选择扎营地点。可是现在户外运动越来越流行,你经常需要和别的团队去竞争优质的营地、水源和扎营地点,这样就对你和你的户外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是不是需要提高行进速度、尽早达到营地,是不是需要多几位有经验的成员去寻找其他的营地,是不是需要提高扎营技巧、以便在“夹缝中生存”等等,最终你需要一个更优秀的团队、一些更优秀的帮手。举这个例子的意思是,在目前的创业环境中,规避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的一个办法是,创业公司需要有一个“创始人组合”,这样大家能力互补,以便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市场上我们看到最近一两年出现越来越多的这种“合伙”公司,他们的成功率相对要比单干的高。
当然,凡事都有利弊。只要是团队组合就会涉及到一些挑战,最忌讳是几个人临时搭台唱戏,其实并没有长期的默契和良好的配合。因此,这个组合成员之间应该是知根知底的,大家性格能够磨合到一块,这样成功概率就会增大。或者他们原来在成熟的大公司里面共事过几年,或者很多人过去是同学、曾经长期相处过。比如开心网的陈炳浩,他团队中的几个副总,都是长期在新浪共事多年的,大家配合非常默契。
那么,哪种合伙结构是比较好的呢?其实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我觉得,三个人的组合,可能会好过两个人。对于一个科技公司来讲,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懂产品、技术和运营,一个公司如果有三个创始人的话,最佳组合应该是三个人分别管产品、技术和运营,而且最好是懂产品的人做老大,因为最终一个公司的成败,更多取决于产品有多优秀。请创业者们注意,这里我讲的“产品”的定义不是狭义的,而是泛指以产品为核心,同时对消费者行为、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方向有深刻的理解和长期的布局,这样的人比较适合做领袖。此外,三人组合还有一个好处,其中两个人矛盾很大的时候,有一个人能起到调节的作用,公司管理就不容易陷入僵局,投票表决的时候也会相对容易。
随着创业环境的改变,我个人认为今后创业者选择“合伙”结构将会越来越多,美国的情况可以作为一个参照。近20年来,美国IT互联网行业内的一些代表性公司如Microsoft、Yahoo、Google、MySpace、Twitter等都是联合创始人模式,也即我们所说的“合伙”方式,这种方式在美国已经变得越来越主流。
对早期VC来讲,初创公司稚嫩一点、不成熟一点是很正常的,但关键要创始人懂得找到企业发展的路径和团队壮大的方式。我觉得如果这些创始人能早一点知道公司的短板在哪、自己的不足在哪,并尽快寻找恰当的解决方案,那么就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创业者。解决方案之一,可能就是我上面所讲的“合伙”方式,用团队组合来应对挑战。
初创型公司创始人的领导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都非常重要,但能带这个公司越走越远的,是这个创始人的胸襟。
【创业是单干好还是合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