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做十件好事并纳入考核
学雷锋做好事本是基于自愿,可近段时间,重庆赛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的员工却感觉“被雷锋”了———公司实行新的考核标准,要求员工每月做好事不低于十次,并纳入绩效考核。员工们困惑地说,如此做好事已成一种负担。
员工这样在做
做好事短平快
感觉敷衍了事
“佳佳这段时间变得越来越热心了。”曾家岩社区主任甘清尤说,在重庆赛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上班的艾佳,以前不怎么热衷公益,上月社区组织两次义务劳动,艾佳都主动报名参加,且常打电话到社区询问有没有公益活动。
热衷做好事本不错,80后的艾佳却告诉记者自己是“被雷锋”了。原来,上月公司出台新规,要求全体员工每月做不低于十次的好人好事活动,并将结果作为员工每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完成考核量,我天天变着花样做好事。”艾佳说,公司每周对员工做的好事进行登记,周五还进行“一讲、二评、三公示”集中学习,同事们将自己本周做的好事展示出来,由领导点评。为完成任务,也为了不在领导面前留下坏印象,“只能在生活中‘被雷锋’了。”
“为完成任务,我想尽了各种方法。”同一单位的周磊告诉记者,他向身边朋友广发“英雄帖”,甚至将自己的签名改成“我是活雷锋,做好事叫上我”。
周磊还认为,因为单位对做好事进行了量化,为完成任务,做好事只能“短平快”,如公车上让座、扶老年人过马路等。他说,有位同事上报了8件好事,每件都是在车上为人让座,只是让座的对象不断在老人和孕妇之间变化,感觉像是敷衍了事。
同一单位的莫建东说,像周磊、艾佳这样的同事,虽然对做好事有抱怨,但至少认真做了。有的同事为了应付,慌报自己做了多少件好事。
老总这样自评
通过这种方式
培养员工荣誉感
就好人好事量化考核活动,记者昨日对活动发起人、赛智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王雷进行了专访。
记者:为什么要在公司推出这样一个活动?
王雷:我父亲是老党员,我也有20年党龄了。我认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希望公司员工也能体会这个道理,在生活中做一个乐于奉献的人。而且,到我公司上班不仅是在这里打工,我对他们都有一份责任。
记者:单位领导参加考核吗?你做了什么?
王雷:公司包括我17人,每个人都纳入考核。我做好事主要是为员工谋福利这方面,比如我在江北三室一厅的房子没有出租,而是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缓解他们的住房压力。
记者:你怎样对员工的好人好事进行量化考核呢?
王雷:单位没对员工做好事进行监管,即使没完成规定量也不处罚,不想给员工增加心理负担,全靠自觉。同时,对做得相对突出的员工进行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如公示表扬、奖励话费等。此外,职代会对好人好事进行评分,计入绩效考核,这部分占绩效考核的30%,200元左右。考核以奖励为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员工的荣誉感。
记者:评选活动的效果怎么样?是否是形式大于内容?
王雷:不很理想,大多数同事没有完成考核量,有60%的员工表现出抵触情绪。现在的年轻人比较浮躁,没有信仰,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自觉性。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树立感恩、善良、包容、快乐的理念。在实践过程中,确实有员工对这种形式提出质疑,但我希望他们转变观念,化被动为主动,能阳光地面对生活。当然,只是这个活动不一定能起到根本的改变,单位还会在其他方面做努力。
记者:这样的评选还会继续吗?
王雷:我认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样的理念不变,这样的活动还会继续,只是形式上会根据实践作相应调整。
【单位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做十件好事并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