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原因导致37家创业板上市被否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26日表示,截至今年10月19日,189家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的有37家,被否率19.58%。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守仁表示,创业板发行审核企业被否原因主要有如下八个方面:
1、信息披露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出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风险因素披露不详,避重就轻、空洞无物等。有1家企业因此被否。
2、发行人主体资格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以及国有资产流失、集体资产被低估或非法转让和利益输送等。有4家企业因此被否。
3、发行人独立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因改制不彻底造成对控股股东的过分依赖,以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同业竞争等。有4家企业被否。
4、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经营模式和所属行业发生重大变化,对单一不确定性客户存在重大依赖,收入或利润出现负增长等。此外,还有的企业过分倚重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成长性不足;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润,或者关联交易占发行人业务收入和利润比例较大,还有的还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非经常性损益等手段调节利润。有8家企业因此被否。
5、募集资金使用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募集资金没有明确使用方向,或者募投项目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缺乏,市场和产能消化能力不足,盈利前景风险过大等。有3家企业因此被否。
6、规范运作和内控问题。主要包括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税务存在瑕疵,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未能有效执行,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非法占用,代收销售货款,企业财务独立性差等。有7家企业因此被否。
7、财务会计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财务资料及会计处理缺乏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有5家企业因此被否。
8、企业竞争能力问题。主要表现为发行申请人的企业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其中有5家电子信息类企业因营业收入偏少而被否。
【8大原因导致37家创业板上市被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