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费你了解吗
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店铺转让费你了解吗,希望有所帮助!
许多商户都有租店铺、转店铺的经历。在转店铺中,由于租金整体上在上涨,转租人把租赁的店铺转让出去时,多数情况下会从中获得一定数额的转让费。近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店铺租赁市场,发现店铺转手易主时,确实存在转让费一说。
商贸市场发育引发店铺频转租
随着我区开发建设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店铺见诸大街小巷。与多年前以为数不多的百货商店为主打的状况不同,如今规模大小不一、门类更为纷繁复杂的私人经营店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有些路段还形成了特色商业街。
区贸粮局贸易科科长满建华告诉记者:“近几年,在市场的自身运作和政府的有力引导下,北仑商业氛围愈加浓厚,也呈现出自身的特色。从2004年到今年,我区已形成了华山路服饰特色街、嵩山路美食街和小港漕头王服饰一条街。其他综合性上规模的商业街也越来越多,新大路、横河路、坝头路等商业氛围浓厚。”
商业氛围渐浓,市民购买力提高,带来了房租费用的上涨和更为频繁的房屋转让交易。“我们做生意的都想租个地段好、价格合适的店铺。今年新大路新碶一段的租金比前两年又涨了点,现在这里几乎租不到年租金低于五万的店铺。”一位正在寻求店铺的赵女士说,虽然租金不减,但是这些繁华地段仍然一铺难求。许多商家为了抢占旺铺,不惜掷出高价。前不久,来自东北的马经理就花了近十万元盘下了嵩山路美食街的一间店铺,除了租金,他还支付了一笔房屋转让费。
连锁店高价位强势吃下店铺
为在北仑市场分得一杯羹,一些连锁机构也涌入北仑。去年三月至今年十月,一全国连锁的美容美发品牌的5家直营店强势入驻北仑,分布在我区各繁华路段———明州路、新大路、高凤路等。其中一家店铺的经理阿跃告诉记者,当初选择北仑最主要的原因是北仑吸引着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商机无限。当初在选择这5家店铺的位置时,经营方也费了一番苦心。该连锁店尽量选在人流量大的繁华街区,锁定了我区其中五个点。这些点上的店铺之前都在正常经营,该连锁店采取了“高转让费强势吞并”的方式“吃”下了这些店。
“我们出的价格比平时市场上店铺转让交易价要高出很多。”阿跃说,不但店铺的转让费要高出一大截,他们还与房东签订了长达五年的租房合同,并且每年的租金也以5%的幅度增长。
七年前,新大路上一家美容教室开张。这两年,该美容店迅速在我区各个角落开起了连锁店,如今已经发展到了20余家。“我们的顾客定位是大众消费者,迎合大部分市民的需求。”该连锁店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许多企业来北仑投资办厂,人口不断集聚,人们收入增多了,对生活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美容消费也作为其中一项需求逐渐热了起来。该美容店正是迎合市场,在北仑各闹市点开连锁店,占领高地。租店铺是他们前期工作的重点。“如果选中了一个位置,我们不惜花高租金或高转让费租下来。”该负责人说。
部分商家称转让费是笔不小费用
采访中,店铺租赁双方都提到了转让费问题。记者走访了新大路、长江路、高凤路、东河塘路等路段,发现各个路段几乎都有店铺转让启事,并且人流量大的繁华地段,转让费相对较高,反之转让费较低甚至没有,更为偏远的店铺店主甚至亏本转让。一般的转让费收取没有一定的标准。有些店铺转让费高达近十万元,有些也就数千元。实力强大的店主不惧转让费,部分实力不济的商家认为这些转让费增加了承租人租赁店铺的成本,给他们带来了压力。
市民洪先生打算在长江路开一家电脑配件零售店,看中了一家正要转让的美容店,但高价转让费让他大吃一惊。“租金一年3.2万元,转让费6.8万元,如果盘下这家店要一次性缴纳10万元。”洪先生称,自己预算最多花5万租下店铺包括简单装修费。现在面临高价转让费,缺少资金的他,只能“望店兴叹”。
东河塘路某糖果店经营者王亚丽称,开店第一年,收入只能支付转让费和房租费,近两年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但是好地段的转让费却居高不下,她想换个地段更好的店铺,都只能望而却步。
转租人称转让费仅为收回成本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市场上收取转让费现象较为普遍。大部分店家转让店铺收取转让费,并不是想趁机捞一把,而是为了收回原先投入的成本。
长江路某美容院店经营者赖女士称,自己准备回台州老家生活了,但是自己在北仑租下的店铺租期未到。她打算尽快转让给他人,店里投入的成本也想通过转让费的形式收回。她告诉记者,自己两年前租下店面的时候,花了上万元进行装修,现在积压在店里的产品也价值数万元,另外,自己经营的这段时间里也积累了良好的人脉。因此,她觉得向下家收取6.8万元的.转让费是填补自己成本空缺,并不是趁机赚一笔。
东河塘路经营干货店的俞先生更为直接地说,去年他从上家转来店铺的时候,交付了1.5万元的转让费,现在自己打算另觅他处,当然得收回当初付出的转让费。为此,他向下家的承租人收取了1.8万元的转让费。
记者采访中发现,也有市民做店铺炒卖转让生意,即物色店面承租后,赚取差价转租。龚女士在看到新大路某店铺转让的消息后,以1.8万元的转让费租下店铺,当天又在店铺外贴上转让启事。时隔两天后,她以3万元的转让费将店铺成功转租,短短两天就轻松赚到1.2万元。
最好签份合同避免日后纠纷
租金加转让费往往是笔不小的款项。有个别市民因盲目奉上转让费,快速租下店铺而吃亏。市民郑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四月,他看中了东河塘路一间店铺,准备开面馆。租赁房屋时,转租人提出要8000元的转让费,剩余半年的房租费另算。考虑到商铺位于繁华街区生意会好,郑先生如数支付了转让费。
租下后,面馆的生意并没有郑先生想象的那么好,半年后,郑先生不但没赚回转让费和房租费的本钱,甚至还亏了一点钱。更让郑先生懊恼的是,店铺租期到了后,房东称不愿出租了。郑先生急忙找转租人讨个说法,但对方手机早已停机。
对此,记者向区房管处反映情况,一名赵姓负责人解释,出租房屋转让是租赁双方的“自愿”约定行为,《宁波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没有涉及转让费的规定。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或者上诉至区人民法院。
浙江时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贺春曙提醒市民,市民在租赁商铺时不要盲目,要了解清楚房屋的各种信息,最好与转让者签一份书面合同。当前,我国并没有转让费收取的具体法律规定。在租赁期内,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收取。目前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纠纷不少,承租人与转租人办理转让手续时,需要提前了解转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房东是否同意其转租等情况,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店铺转让费你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