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业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
现在农村创业,我想是很有前景了,国家对这方面也越来越重视。但是农村创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希望有关部门在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创业创新中提供更多的资金、政策支持。随着近年来国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着贷款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创业发展。这次蹲点调研期间,我们走访了一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是由一位外来创业者在义乌创办的,其产品是一种运用生物降解专利技术产生的食品包装膜,该包装膜能在自然环境下几个月后自行分解为水和二氧化碳。由于是一种环保产品,企业发展前景较好,目前全国仅青岛等少数几家企业能够生产,产品主要外销欧美的3M公司以及家乐福、乐购等知名商场。虽然这家企业目前尚处创业起步阶段,但公司老板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拟从食品包装膜做起,逐步发展到医药包装,并争取向上游产业拓展。企业目前所遇到的最大困扰是,国家银根缩紧后,企业贷款难度加大,给资金周转及产业发展带来困难,期盼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贷款政策方面的支持。
解决这一问题,虽然公安机关不是职能部门,但从防范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型犯罪、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角度看,公安机关也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诚然,受国家宏观调控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影响,当前我省不少中小企业面临着银行“惜贷”和融资瓶颈问题,但客观上企业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合法的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催化了企业向民间融资的需求,这一定程度上为非法集资、地下融资等提供了生存土壤,并直接影响到我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06年至2007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涉众型经济型犯罪案件241起,涉案金额超过100多亿元,由此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中小企业现实存在的融资和贷款困难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正视市场的合理需求,加强引导和规范。一方面,及早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群众正确投资,让正常的民间融资行为“浮出水面”。另一方面,改革现有金融体制,通过设立区域性中小银行,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制,让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专业监管机构向社会集资,由政府或行业基金会来分散民间融资的风险,以有效挤压“地下钱庒”生存空间。同时加大国债、基金的宣传力度,引导民间剩余资金合理流动和正确投资,这样既可有效解决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在创业创新中遇到的贷款问题,也有利于防范和打击日益突出的涉众型经济型犯罪活动。
二、希望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中能够吸收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和积极分子参与。在与下华店村的外来人员代表座谈时,来自安徽枞阳县金新乡的党员陶新国建议,下华店村党支部能否能够吸收外来人员中的党员参加村委的组织生活及其他活动。对此,下华店村支书当即表态,欢迎外来党员参加村支部的活动,具体等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实行。座谈中,也有部分外来人员表示出希望能够参与村里的自治组织(如平安服务队),为维护村里的社会治安尽一份力的愿望。对此,下华店村治保调解主任也当即表示村里已有这方面考虑,下一步将吸收外来人员中的积极分子参加村平安服务队及治保调解组织。
我们认为,浙江作为外来人口流入大省,1700余万外来人员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也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生力军,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善待他们、包容他们,不仅要帮助他们创业创新、实现经济权利诉求,同时更要正视、尊重并帮助他们实现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方面的诉求,使他们更好地融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当前,在我省许多经济先发地区,如义乌、慈溪等地,外来人口的数量已远远超过本地人口。就下华店村来看,其本村人口仅444名,而外来人口已达1046名。一定意义上,外来人口群体能否稳定和谐,在客观上直接左右着当地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在制定各项政策时,我们必须要着眼并实现外来人口群体的和谐与稳定。一方面,要尊重并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是对那些举家长期居住在我省、并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务工经商者,要努力创新制度和方式,吸收他们进入各类基层自治组织,如村(居)委会、工会组织以及基层党组织,并在乡镇、县(市、区)乃至更高层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中安排一定的比例,以畅通他们表达自身诉求的合法、正规渠道;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外来人口问题政策时,要把政策取向的基点放在“以人为本、一视同仁”上,切实消除对外来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包括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以及各项民主政治权利等方面的限制,使其尽可能地享有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待遇。
【农村创业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