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妇女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
记者11日从省妇联了解到,2010年起,山西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将全面启动,最高贷款额可达8万元,从事微利项目的妇女贷款还可享受无息优惠。
为推动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本月初,省妇联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出台了《山西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办法》。根据该《办法》,年龄在18周岁到60 周岁,具有一定劳动和创业技能,有创业愿望和项目,有经营场所,家庭成员(夫妻)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持有《就业失业证》的山西省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就业困难妇女和农村妇女,以及上述妇女占到企业员工数一定比例的企业,都可向当地县(区)妇联提出申请。各地妇联原则上每年两次集中推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发放贷款。
另外,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为8万元,利用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成功、带动 3人以上就业且按期还贷的,再次申请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妇女达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参照每人不超过8万元的额度,但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妇女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
【2010年起妇女创业可申请小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