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对在福建省内创业的福建籍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由财政给予贴息。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有“待 就业”字样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时,由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其报到证上签注“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字样和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办理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可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申请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补助的,应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注有“待就业”字样的“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在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时,由基层劳动保障部门在其报到证上签注“已享受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字样和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办理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福建省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