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变更申请
公司章程属于要式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必须经过登记。
公司章程的变更
公司章程的变更是指已经生效的公司章程的修改。原则上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不论是绝对记载事项还是任意记载事项,只要确属必要,均可变更。但公司章程在变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不损害股东利益;其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其三,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即不得因公司章程的变更,而使一个公司法人转变为另一个公司法人。
就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而言,首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其次,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其他股东;再次,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04条第2款)。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章程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
公司章程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必备要件,是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基本规则,所以公司章程生效后应保持内容相对稳定性,不得任意变更。公司章程是静态的,但公司的经济环境是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情况变化,“为保护合法权益、满足扩大经营、防止资本沉淀以及应对市场风险的客观需要,应允许公司依法变更章程。”
一般在三种情况下,公司章程需要变更。
一是,《公司法》或有关法律、法规修改,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章程是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公司章程制定依据的修改,必然会引起公司章程的修改。比如:公司章程依据修改前的《公司法》第32条规定,规定股东的查阅权仅包括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而修改后的《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这样的变化,需要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查阅权作扩大变更。
二是,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应修改。
三是,股东(大)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这种情况导致的公司章程变更为常态。公司作为一个重要的商主体,要在变幻莫测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需要调整经营范围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这些事项变更之后,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章程。
章程变更后应当及时登记,以便让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并且还可以吸引潜在股东投资。同时还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章程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