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拓宽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
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和招聘单位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与招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以拓宽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招录、招聘中招用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并由自治区制定政策规定各单位任用少数民族员工的比例。2月7日,正在参加乌鲁木齐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陈国强,提出了应对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具体建议。
陈国强介绍说,2008年乌鲁木齐市实现就业51183人,其中少数民族14793人,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2288人,仅占少数民族就业人数的15.47%。2009年乌鲁木齐市需要就业人员总量为7万人,全球性经济危机对今年的就业造成一定压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今年的难点问题。
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渠道单一,部分中小和民营企业不愿意招用少数民族毕业生,毕业生独立能力差,自主择业、创业观念不强等,都是造成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根据调查资料显示,乌鲁木齐市少数民族劳动者占全市劳动力资源的27%左右,但技能人才只占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的16%,其中中高级人才比重不足6%,并且流失现象严重。
一些高校在专业及课程设置上盲目性较大,未能及时分析调整招生规模,造成某些专业缺乏市场竞争力,这也给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女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带来压力。
陈国强委员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在招用人员中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的相关条例,规定有一定比例招用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同时建立与大中专毕业生和招聘单位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与招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拓宽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陈国强说,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是当前扩大少数民族就业最直接的手段。城边的南山等地聚集着大量的少数民族劳动力,同时这些地方风景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利用好这些资源对增加少数民族就业岗位有着直接的意义。
【建议拓宽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