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多项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创业
引导语:天津市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多项扶持政策。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内容。
12-03是国际残疾人日。从市残联获悉,在天津57万残疾人当中,持证残疾人达28万。据介绍,残疾人就业率不高,有劳动能力的适龄残疾人就业率为49.1%,为此天津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多项扶持政策。
据统计,天津残疾人男性占58.4%;女性占41.6%。残疾人平均年龄为52.21岁,其中15岁至64岁残疾人占80.8%;65岁及以上残疾人占17.6%。
残疾人分类状况为肢体残疾占61.6%;智力残疾占10.7%;精神残疾占8.8%;视力残疾占8.7%;听力残疾占6.5%;言语残疾占1.4%;多重残疾占1.4%。在残疾人等级分类上,一、二级重度残疾占37.9%;三、四级轻度残疾占61.3%。
多项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有劳动能力的适龄残疾人就业率为49.1%,未就业的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领取基本生活费”。为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天津给予多项扶持政策,享自主创业补贴。
具有天津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新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失业残疾人,可享自主创业补贴。新创办企业的残疾人,给予20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残疾人,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享社会保险补贴。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以个人名义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社会工伤保险费,分别按照当年最低标准缴费金额的75%给予补贴。
参加技能培训享补贴
天津对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也给予补贴。具有天津户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累计享受3次补贴,每次申请补贴需间隔一年以上。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的培训费标准给予100%的补贴。其他残疾人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按规定的培训费标准分别给予80%、90%、100%的补贴。
在职残疾人参加现从事岗位之外或高一等级的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累计享受两次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按规定的培训费标准给予100%的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者,按规定的培训费标准给予7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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