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残保金如何计算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征缴范围
所有2013年12月底以前在本市地税部门注册登记的且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含临时工)总数1.6%比例的单位(含中央及外省市驻蓉单位)。
计算标准
2013年度保障金应缴纳数额=(2013年度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1.6%-2013年度在岗残疾职工人数)×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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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残保金缴纳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征缴方式
(一)201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相关单位到各地税纳税窗口领取《成都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年报表》、《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计划表》等相关报表资料后填写申报或直接在地税网上填报上述报表资料进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clwssb.org
(二)2014年6月30日前,请各单位按规定报送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报表。2013年度未安置残疾职工的单位可将相关报表资料报送到所属区(市)县地税部门或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013年度已安置有残疾职工的单位,请将相关报表资料直接报送到各区(市)县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五城区所属单位可将相关报表资料直接报送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逾期不报统计报表的,按未安置残疾职工处理,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2013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1.6%比例的单位,请于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到所属区(市)县地税部门或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五城区所属单位可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并按照《缴款通知书》上的应缴金额按时随税进行申报缴纳。
(四)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按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及《成都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相关规定处罚。
2017残保金政策新变化,4月1日起扩大免征范围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将于4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为企业减费约2000亿元承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重点:第二点政策原文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简要归纳下:
1、现在注册3年内,30人以下企业,免征残疾人保障金
2、企业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3倍的,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以北京为例,2015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21,258元,可以以封顶基数21,258元去申报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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