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经济发展
市地税局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战略大局,着眼促进经济转型和惠及民生,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创业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辅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督导考核,为企业蓬勃发展积蓄了后劲。
一是扶持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快马加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密切部门配合,向纳税人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加强与中小企业办公室合作,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筛选排查,对符合政策的查账征收企业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宣传、函告等形式通知企业,督促其月(季度)份预缴申报时按照优惠税率执行。2014年,东营市局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户数为1161户,享受减免税额522万元,政策受惠面达99.92%。 2015年截至目前,落实税收优惠858户,共减免税款137万元;小型微型企业2014年应享受退税纳税人1931户,应退营业税73.27万元,截至 2015年9月23日,除纳税人拒绝或放弃退税情况以外,其余222户纳税人全部申请退税并已全部整改完成。2015年1月至8月份已受理退税申请314 户,申请退税额15.14万元。
二是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在经济转型中“急流勇进”。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利用汇算清缴的时机,对石油装备、石油助剂、橡胶医药等科技含量较高、高新技术集中的行业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对申请备案的企业集中进行辅导和审核,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2014年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11户,税款900多万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8户,加计扣除额1251万元,增强了企业研发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是推动创业企业在促进就业中“异军突起”。市地税局积极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力开展“创业者恳谈日”活动,通过集中恳谈、现场面谈等形式为创业者讲解税收政策,使其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内容、激发创业热情。同时,还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创建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工作,首批认定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9个,市级创业型社区22个,大大提升了基层的创业活力和创业水平。2014年至今,我市共有76户纳税人享受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款56万元。其中,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自主创业享受税收优惠的25人,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 38户,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享受税收优惠5人。
【东莞市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