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或营业税取得的营业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的增值税、娱乐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一、概 述
从事营业税娱乐业、“营改增”后从事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
二、提供资料
(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一式一份)
三、办理程序
受理->登记
四、办理时限
即时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注意事项
(一)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同时,办理缴费登记。
(二)不经常发生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费行为或按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缴纳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在首次应费行为发生后,办理缴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