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概述
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持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二、提供资料
(一)纳税人报验登记时提供: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纳税人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三)纳税人核销报验登记时提供: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需在经营地缴纳税款的提供)。
2.未验旧、未使用完的发票(领取发票的提供)。
三、办理流程:受理->出具
四、办理期限:即时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12366-1
【企业外出经营报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