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收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7、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NO.1 问:我公司是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从事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业务,请问企业所得税上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第二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同时需注意该文件第四条规定,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第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
NO.2 问:请问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同时文件第三、四条规定,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拓展内容】
预缴企业所得税实务常见问题
问题一
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规定: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其中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即公式: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问题二
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弥补本年度前几个季度亏损?
【例】四季度有利润,但是本年累计后仍为亏损,网上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网上报税系统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累计数为计税依据。累计数为负数,企业所得税季报应零申报。
【例】企业一季度是负利润的,而第二季度是有利润的,请问所得税按第二季度的利润交,还是按一至二季度累计利润交的?
解答: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缴,季度预缴计算,1—2季度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数时,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或负数时,不用计算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弥补本年度亏损。
问题三
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尚未取得的成本、费用发票,所得税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问题四
所得税预缴阶段是否作成本费用常规的纳税调整?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因此,对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涉及的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也只需要按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通俗的说一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都没有“纳税调整”一项,所以说不需要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
问题五
企业所得税预缴表营业成本含期间费用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该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因此,该栏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