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大学生创业网编辑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网站获悉,为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安徽省实际,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限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在现有43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上,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示范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持。
落实金融扶持和税费减免政策。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规定行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行业的,相应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提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灵活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安徽省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