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市委、市政府于6月份研究同意下发《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办法出台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落实具体操作政策,这对有志于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此次扶持政策力度如何?如何申请?
自主创业 可申请贷款扶持
近日,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下发《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财政划拨和社会资助等渠道筹集,先期由市财政核拨200万元设立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银行贷款担保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审批后,将获得5至15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创业贷款资金支持额度与期限分别为:高校毕业生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可提供15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支持;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可提供5至1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支持;其余(含个体经营)的按提供5万元以内小额贷款支持,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人条件方面,各类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或从事个体经营。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重点扶持。
对符合申请资金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按下列程序申请: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需资金借款支持的,由借款人填写申请表,持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担保证明,向核发营业执照所在地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借款。
启动项目 可获政府补助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旨在实施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和创业生活补助。据悉,启动项目获得10万元以下补助,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创业项目经评审,财政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连续三年。据了解,该办法的申请人条件与《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致,而扶持力度和申报流程则有所区别。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项目补助将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项目经市级评审,每项给予10万元以内资金扶持。具体补助金额分为四个等级: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若获得全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补助项目资金扶持的,市里再给予1万元配套补助。获得省级项目补助的不得另获得市级项目补助。”市公务员局调配科科长陈新贵说。
同时,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经评审,获得省、市启动资金扶持的,可向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申请申报生活补助,由财政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连续三年,生活补助项目不重复享受。
申报人需填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市级补助项目申报表》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人为市内高校在校生的,可向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若申报人已毕业离校的,可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组织部、财政局、公务员局审核后推荐报送设区市公务员局。市外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在我市创业的,参照我省已离校毕业生按照创业地申报。
申报后,将由评审专家团进行评审,在宁德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此外,符合创业生活补助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填写《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生活补助申请表》,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公务员局申报。生活补助每年7月和12月前由各县(市、区)报市公务员局审核会同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符合条件者 可申报入驻创业园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我市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申报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
据了解,申报人需符合以下条件:各类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予以重点扶持。
申报者需填写《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申请书》;同时准备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据悉,创业园位于福安市福泰路232号,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原2号教学楼。前期计划22个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团队入驻。创业园免费为入驻创业团队提供三年办公场地,并且给予创业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连续三年。需申报的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宁德市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联系地址为福安市城南金山大厦608室。
【宁德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