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程序
下岗失业人员是一个没有生活保障的群体,对于他们来 说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他们呢的“救命稻 草”。但是不少失业人员对于这一方面的政策不是十分了解,下面小编整理了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程序相关内容,欢迎参考。
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1、小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要首先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小额贷款申请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贷款项目计划书。反担保材料。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对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证明,然后向区劳动保障局推荐。区劳动保障局对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出具资格认定证明和经过论证认可的《审查意见书》。
2、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间审查合格的`借款申请人资料报送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下简称担保办公室)。由担保办公室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担保办公室承诺担保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贷款银行审定,贷款银行集中对贷款申请进行评审,经审定同意后通知担保办公室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3、贷款银行自收到借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给与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因申请人不符合条件而不能提供贷款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提出改进建议。贷款银行在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贷款后,应在再就业优惠证上注明已办理贷款。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优惠政策
社会及政府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吸纳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可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月标准为155元/人;对符合社会保险规定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月标准为14404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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