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创业优惠政策
编语:本文是杭州市最新出台的关于在杭州创业的优惠政策,想在杭州创业的您别错过了以下优惠政策哦!请看内容:
在杭州创业具有如下优惠政策(杭州市创业优惠政策):
一.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
1.1资助条件:资助毕业5年之内、在杭州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杭州高校读书的全日制高校生;
1.2资助金额:资助2--20万元;
1.3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1.4申报时间:一般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实际申报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高校教师“青蓝计划”无偿资助
2.1资助条件:资助2011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
2.2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
2.3申报时间:平时申报,集中审核。实际申报时候参考书面通知。
三.留学生在杭州创业无偿资助;
3.1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回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
3.2无偿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30万元;
3.3重点资助项目:科技类(物联网、云计算、新能源、环保节能)、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文化教育;
3.4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雏鹰计划”项目资助;
4.1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资助金额为20--80万元;
4.2资助项目:科技类和文化创意类;
4.3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物联网项目无偿资助:
5.1资助条件:资助在杭州注册创业的有关物联网项目:
5.2无偿资助金额为:最高单项不超过150万元;
5.3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六.杭州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6.1重点扶持的项目为:
6.1.1信息服务业: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互联网及增值服务和数字电视等项目
6.1.2动漫游戏业:重点扶持原创动画、漫画、网游、手机动漫、动漫演出等项目;
6.1. 3设计服务业:重点扶持工业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及广告设计等项目
6.1.4现代传媒业:重点扶持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其它新媒体等项目;
6.1.5艺术品业:重点扶持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会展以及当代艺术发展、手工与民间艺术等项目;
6.1.6教育培训业:重点扶持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项目;
6.1.7文化休闲旅游业:重点扶持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包括演艺业、保健业、运动休闲业等项目;
6.1. 8文化会展业:重点扶持文化类会展或富有文化创意特色的会展;
6.1.9、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2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杭州市循环经济资金补助项目
7.1 项目资助范围:
7.1.1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7.1.2具有示范意义的废物、废气、废水等的资源化利用,电子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污染物减排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7.1.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利用;
7.1.4节能和循环经济成效显著单位以及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奖励;
7.1.5列入省、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项目;
7.1.6经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
7.2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按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资助。
7.3申报时间:每年申报2次,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八.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8.1申报对象和条件
8.1.1杭州市企业(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属企业),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要求的均可申报。
8.1.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并已签订技术合同,且企业出资部分已落实,在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8.2重点、优先支持项目
8.2.1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江南大学等)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我市重点支持建设的杭州师范大学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8.2.2经我局认定的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8.2.3在杭州工业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的项目;
8.2.4近年来参加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企业和项目,并在科技交流洽谈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企业和项目
8.3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8.4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九.杭州市重点产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项目
9.1申报条件: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含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含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项目。
9.1.1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9.1.2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9.1.3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9.1.4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9.1.5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9.1.6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9.1.7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9.2资助金额:单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9.3申报时间: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咨询:杭州创业服务网( www.hzcyfw.com )项目资助服务中心
0571--88919609 0571--88868827
本文全文结束,希望该政策能燃起您对创业火种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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