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河北省张家口市鼓励毕业生自主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予以免收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日前,我市按照国家以及省有关规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实行收费优惠政策,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经济合同鉴证费;免交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免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企业流动人员档案保存管理费、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免交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单证工本费;免交国家以及省批准设立的涉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免交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殷晓燕 杨秉荣 梅方红)
【河北省张家口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