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矿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众创业
阳泉市矿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众创业
创业政策 近日,阳泉市矿区政府出台了旨在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阳泉市矿区鼓励创业的实施细则》。矿区政府在《细则》中规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安置具有矿区户口5人以上就业、全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人员,将得到10000元的创业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发展街道经济、社区经济,鼓励民众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加快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矿区政府出台了《阳泉市矿区鼓励创业的实施细则》。矿区政府在《细则》中规定,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人员中,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安置具有矿区户口5人以上(含5人)就业、全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人员,矿区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矿区政府在《细则》中规定,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年内,每户每年最高可享受8000元的税收优惠;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自主创业的贫困残疾人且由本人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经矿区残联审核后,矿区政府将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
在此基础上,阳泉市矿区政府在《细则》中,降低了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人员的创业门槛,放宽了创业领域、经营范围和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取消名称登记、经营场所中的诸多不合理条件限制。目前,矿区政府为了鼓励创业,为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队,建立了创业基地,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努力为创业者提供良好创业环境。
本文由本站【创业政策】频道编辑所编
【阳泉市矿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众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