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毕业生参加见习培训
支持毕业生参加见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
当前,部分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就业见习和培训,这是提升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通知》在进一步明确完善就业见习管理要求的`同时,提出一系列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见习活动、支持毕业生积极参加见习和培训。
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的支出和标准。《通知》进一步明确,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并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补助标准,体现了各级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支持,有利于推动这项工作更好开展。
对见习单位的鼓励政策。《通知》规定,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通知》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给予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这一政策规定与《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相衔接,将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对象范围由以往的毕业后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到整个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有利于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就结合市场需求和个人需要,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提升就业能力,为就业做好技能储备。
【支持毕业生参加见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