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毕业半年仍未就业者可享创业优惠政策
凭《就•失业证》可享就业服务
一、免费就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凭《就•失业证》可任意到市、区(县)就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具体包括:1.定向培训 定向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已与下岗失业人员(含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达成了用工意向,由用人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培训机构自行开发的有用人意向的培训;2.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由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工种)培训;3.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指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带动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由指定培训机构对有创业需求和潜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的创业指导性培训。
二、免费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凭《就•失业证》可到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聘,市、区(县)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全部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服务窗口随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人才素质测评等一条龙服务。
合伙新办创办企业可享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愿自主创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失业证》等证件和材料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至5万元。
按照现行政策,高校毕业生合伙新办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可持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就•失业证》、企业组成人员名册等证件材料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其服务型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可参加青年就业实习基地见习
为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企业出资、社会援助、政府补贴”的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扶持和服务手段,将新生劳动力就业和本市重点行业人力资源培训相结合,目前已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了12个“青年就业实习基地”,使之成为新生劳动力谋职就业的“助推器”。
自愿参加“青年就业实习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就•失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服务部报名,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学员与实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学员在实习期间可享受由政府给予的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见习学员实习期满后由实习基地负责为见习学员写出实习鉴定并建立实习档案。按用工需求,从实习学员中招收30%以上作为企业留用,其余的实习学员由实习基地负责将实习学员的见习鉴定和见习档案移交至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以备其他用人单位查询。
失业人员可参加创业培训
为了促进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再就业,形成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2003年,以天津市创业培训中心为基地,本市启动了SYB免费培训项目,为全市下岗失业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SYB是国际劳工组织针对那些想创办企业的人设计的一套培训计划,对提高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套计划包括创办企业意识项目、创办企业计划项目和培训的支持服务,免费为受培训者提供项目论证、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咨询服务,并实行小额贷款担保。年龄在25至50岁之间(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本市下岗失业人员都可以免费参加培训。
专家建议:“就业寒冬”先就业再择业
从目前各大高校反馈的就业形势来看,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显而易见。按照往年惯例,从11月开始,是各大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招聘、校园宣讲的密集期,随之而来的是从11月到12月份的校园招聘高峰期。但今年情况不同,受经济低迷的影响,本市不少企业缩减规模甚至关闭,用人计划明显缩水,招聘人数明显减少。
对于当前高校应届毕业生所遭遇到的“就业寒冬”,许多专家建议,毕业生应根据自身条件更新就业观念,先就业再择业。放下身份,降低对工资、工作条件的要求,从基层、中小企业做起,也可考虑到中西部或者基层地区就业,以避开竞争高峰。
【天津:毕业半年仍未就业者可享创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