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多
本报讯 (记者许明霞) 2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促进大学生创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10﹞4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焦作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据了解,2010~2012年,我市3年将引领2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300人,2011年不少于700人,2012年不少于1000人。
国家提供创业资金
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费用
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将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对登记求职的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我市还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多场培训活动政府埋单
为大学生创业指点迷津
据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积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每年邀请企业家、大学生创业成功人士为在校大学生传授创业经验,举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巡回报告活动不少于20场。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创业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服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会同本地高等院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组织创业成功人士与创业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俱乐部、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多种服务。
【焦作: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