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办税指南

新企业办税指南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涉税业务的,应先要到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补充信息采集,然后办理其他相关涉税…

新企业办税指南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涉税业务的,应先要到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补充信息采集,然后办理其他相关涉税事项。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新企业办税指南,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企业“三证合一”补充信息采集

  企业办理补充信息采集,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公章);

  (二)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身份证验证);

  (四)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办理“三证合一”登记执照企业)或税务登记证(存量企业)副本复印件;

  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企业应当在办理补充信息采集完成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企业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一式一份;

  2、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3、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营业执照,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一式二份;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及复印件。

  四、银税协议维护

  企业在办理补充信息采集并税(费)种登记完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营业执照,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并到各开户银行盖章签字,企业要以企业名义开设的金融机构帐户。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企业、银行、税务机关各一份)

  2、登记执照;

  3、单位公章。

  五、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

  提供广告服务的企业在办理补充信息采集、税(费)种登记完成时,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企业)到其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报送资料及程序如下: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营业执照;

  2、企业填报内容与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国税机关当场登记;

  3、企业填报资料与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七、出口退税资格登记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手续,申报退(免)税。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3项资料。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发票领购

  需要领用发票的企业初次报送以下资料申请领用发票,主管国税机关核对后,发放《发票领用薄》。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报送);

  4、发票专用章印模。

  九、开通网上办税平台

  需要办理涉税业务的企业,持营业执照,到主管国税机关开通网上办税平台,即可进行网上办税。

  十、纳税申报

  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主管国税机关要求企业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应于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缴纳期限与企业的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相同;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十一、友情提示

  (一)为了方便企业更快捷的申请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烟台市国税局开通涉税事项表单下载业务,您可以登录烟台市国税局网站(网址:http://yantai.sd-n-tax.gov.cn),在“三证合一”资料模块下载以下表单:

  1、《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3、《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

  4、《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二)在办理补充信息采集和涉税事项后,您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口退税资格、汇总纳税及相关优惠类资格的登记和备案。

  (三)请妥善保管好您的登记执照,如果不慎遗失,请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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