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算时间
引导语:残保金即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而设立的.一项规定,那么,残保金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应缴纳的残保金=(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1.5%)—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年度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地税机关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征收管理。各级地税机关代收的保障金按规定比例就地入库分别划入省、市、县(市、区)级国库中的”其它部门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科目8704款。
那么,问题来了!
有网友这么提出问题: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个上年度是指2015年还是2014年呢?因为申报的是2015年度的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不是用 202-1年度统计报表的数据就可以了呢?
好吧,很长,小编为大家去除糟粕留下关键词,那就是:
残保金计算时间,是2015年还是2014年?
还是网友来为大家解读
应该是2015年数据,因为这个是和财务部上报统计报表的口径是一样的。
好了,这下大家是不是明白了呢?
【残保金计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