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保金审核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北京市7月1日将启动2016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北京残保金审核,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创业网。
残保金审核征缴方式发生改变,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于7月1日至31日,到大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过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征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北京市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于8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应持以下材料:
1、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2015年劳动合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如2015年期间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携带新旧两份合同及复印件)。
4、2015年全年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原始凭证和全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用持跨地区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的(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含残疾人职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6、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7、201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审核时间:4月1日—4月30日。
大兴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
1、审核地点:大兴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一层综合服务大厅
地 址:大兴区枣园路242号院(丽园B区东北角)
电 话:89293905、89293513 、89293165
2、审核地点:亦城国际A座-B座裙房二层 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
电 话:67857529
3、咨询电话:7月1日正式启用,查询相关文件材料请登录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启动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北京市7月1日将启动2016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
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残保金缴纳基数将一改过去全市年人均工资60%的“一刀切”征缴标准,改为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今年残保金征收将由地税代征改为主征。今年起,全市用人单位均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其中,上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而办法中另一大变化则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的`60%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如此一来,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其缴纳标准将出现巨大差异。对部分高薪企业来说,若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的残保金缴纳将大幅提高;低薪企业缴费金额则与往年持平或减少。
新政还首次将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纳入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体现了对残疾军人就业的支持。同时,加大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过去本市只有安排1名视力残疾1至2级残疾人就业的,才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从今年开始,不分残疾类别,凡是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均可按照2名计算,以支持重度残疾人就业。
自2017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30日,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和9月1日至15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北京残保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