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取消55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程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明确对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事后备案管理。目前,该办法在我市已经开始实施,了解一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或摊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这三项税收优惠的无需备案。
据统计,55项税收优惠中,3项无需备案,28项只需填报1张备案表,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办税负担。此外,为增强《办法》可操作性,还将编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方便企业查看优惠事项,及时履行备案手续。
此次出台的办法很大程度上放宽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享受时限,大部分在年内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优惠,大大减轻了企业的办税负担。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为例,之前企业只能在每年5月汇算清缴前申报,错过了只能等第二年,政策调整后,企业可以按照季度汇报,一年有四次机会。
记者黄奕凯:“年来,国务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相继取消和下放了行政审批等要求,通过这些动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丰厚的土壤,让企业可以享受政策红利,真正减负、松绑。”
【台州市取消55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