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一、概 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填报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消费税申报表包括烟类应税消费品、卷烟(批发)、酒类、成品油、小汽车、电池、涂料和其他类等。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提供资料
(1)《其他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2 份。
(2)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三、办理程序
接收资料-核对资料-受理申报-征收税款
四、办理时限
即时
五、收费标准
无
六、注意事项
(1)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如为汇总填开的,还应提供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复印件。
(2)《其他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一份返还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