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税源报表上传
一、服务对象
税务机关要求报送重点税源企业报表的纳税人。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重点税源企业报表。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34条。
四、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重点税源企业报表》。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报表。
六、业务流程和承诺时限
(一)业务流程
√窗口当场办结 窗口受理后流转办结
(二)承诺时限
纳税人填写内容准确,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办结。
七、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自助区办理 同城通办
全市通办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免填单办理
八、办理结果
税务人员在浙江省申报管理分析平台内收到《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审核通过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视为办结。
九、收费情况
不收费。
【重点企业税源报表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