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实际管理机构?
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营业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4月1日起,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业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月经营收入不足2万元(原来的标准是5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个体饮食行业每月经营收入额不足 21,875元的.,不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税收负担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广州市餐饮行业的税收负担总体上是稳定的,维持在6.9%左右,而全市的地税税收负担率约8%。国家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一系列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将促使我市餐饮行业税收负担率呈稳中略降的态势。
【什么是实际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