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纳税申报表应注意的几种情形
享受减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比例税率而非超额累进税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高于10万元不足30万元时,需全额按20%计缴税款;高于30万元时,则全额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预缴税款,填写2014年版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表待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填报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一、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申报表:
(一)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本年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申报表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申报表第1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二、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A类申报表:
(一)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可以全年按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二)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全年按减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22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三、实行核定征收且系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填报B类申报表:
(一)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申报表第1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
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不再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申报表第1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金额为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四、实行核定征收且系核定应纳所得税税额的小型微利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调整核定税额的办法,直接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也无需再报送相关资料。
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在每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填报B类申报表,将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核减后的数额)作为申报表第15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五、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六、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七、在新政发布之前已预缴2014年一季度所得税而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以后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2014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税务机关将依据其年度申报情况,帮助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补充报送规定的资料即可。
税官建议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认真学习和知晓税法对各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特别是房地产、建筑安装、租赁业企业等还应知晓相关行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正确区分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差异;更不得以客户交款时间集中、公司财务人员少等自身的主观原因作为不遵守税法规定的借口;对各类应税行为依照税法规定按期申报纳税,以避免因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错误认识,而遭受被追缴税款后还被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等税务风险。另外,关于发票开具的时间,请一定要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关于“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的规定,不应提前也不得延后。
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从总体来说,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能够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不同的税种,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消费税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能达到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消费的目的。
【填报纳税申报表应注意的几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