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为推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信息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此次为管理办法实施后第一个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投入情况按比例予以补助。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2015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 【2014】18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2015年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二)已列入国家或省、市、县(市、区)有关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与安排。一个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己获得过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该项目逾期未验收的不得申请其他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基础软件与信息安全软件
1、基于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的`研发与产业化。
2、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信息数据保护、综合安全管理等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解决方案。
3、集实时监测预警、主动防御及应急恢复等功能的网站应用安全综合防护类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工业软件(重点支持两化融合)
1、智能机器、工业机器人、制造及自动生产线设备、汽车电子、电力电子、医疗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专用软件和信息控制系统。
2、面向制造业的产品设计、产品数据管理、产品生产的全数字化设计、控制、生产与验证系统。
3、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与示范(必须是开发单位和应用单位联合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开发单位必须是省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应用单位在当地应有一定规模与影响力)。
(三)、行业应用软件与信息系统
1、金融及衍生品风险控制信息系统。
2、基于国际化的证券、财经、保险等金融信息资讯平台。
3、面向政府、电信、金融、电力、交通教育等拥有海量业务数据行业的企业级领域大数据应用及信息系统。
4、面向卫生医疗(健康)、社保、交通、城管、市民服务等智慧城市建设民生领域的数据挖掘服务及信息系统。
5、集成、融合多行业数据,具有商业模式的跨行业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应用。基于行业应用的云计算迁移解决方案及应用示范(必须联合应用单位一起申报,并附项目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书)。
【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