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
下面是一篇关于为《增值税防伪税控》文章,仅供参考。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税务机关要求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主管税务所通知纳税人→税务(分)局审批开票权限→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金税卡和IC卡→装机试机→开票
(二)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
纳税人必须按规定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作废必须与纸质发票一致;跨月不能作废,只能按规定开红字发票冲减销售。
(三)最高开票限额变更
纳税人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办理。
(四)发票电子信息申报
不论当月是否开具发票,纳税人必须在申报期内到税务机关进行抄报税。
(五)抵扣联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必须先通过认证,然后按增值税有关规定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1.纸质发票认证
纳税人持纸质发票抵扣联,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2.网上认证
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是指利用现代化电子通讯设备,通过自助化的税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的一种自助认证形式。网上认证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有利于税企之间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远程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网上认证将以往手工进行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认证和报税工作改为利用计算机软件实现。使您可以通过Internet公共网,足不出户实现发票网上认证,从根本上减轻纳税人往返、等候和携票奔波的安全隐患,以及税务征收大厅高峰期压力。
业务流程说明:
企业将平时交易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扫描方式录入到客户端软件中,需要认证时,通过Internet进入上海市税务网网上认证页面,输入合法用户名和口令后,可以进行数据的发送和结果的查询。
税务机关:本市税务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受理各业务管辖范围内纳税户提出的网上认证申请,负责接收和处理网上认证纳税户提交的认证数据,并将认证的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服务商:为网上认证提供登录服务和技术支持,负责对合法用户提交的认证数据进行分组暂存,配合相应的税务机关按管辖范围收取申报数据。
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为网上认证用户颁发CA数字证书,为征纳双方提供安全的第三方认证技术,防止网上认证数据被窃取被篡改造成泄密或损失。CA数字证书的申请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1)网上认证系统的功能范围
①纳税人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随时报送税务机关规定的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电子信息,完成日常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②纳税人可远程查询认证结果。
③纳税人可远程更新网上认证程序。
④纳税人可收发电子邮件。
⑤纳税人可随时修改报税密码。
⑥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向纳税人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布最新的税务法规。
(2)纳税人申请网上认证的条件
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规定正常认证。
②计算机等硬件符合网上认证系统要求。并通过数字认证(CA)。
③有相对固定的计算机操作人员,能准确扫描抵扣联。
(3)纳税人申请网上认证程序
①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网上认证申请审批表》;
②受理
税务机关受理部门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报送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另制作《税务文书传递卡》,将有关审批资料随《税务文书传递卡》转税务审核部门。
③审批
税务机关审核部门收到受理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对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报批。
税务机关审核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负责制作《核准网上认证通知书》并转税务机关受理部门。
④领取
税务机关受理部门收到审核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通知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前来领取《核准网上认证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通知税收征收部门。
⑤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内容:
A、纳税人的书面申请;
B、《核准网上认证通知书》。
(六)其他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想了解更多有关创业文章,详情请登录:http://www.oh100.com/chuangye/
【增值税防伪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