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生毕业创业可享受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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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日发布《关于鼓励和扶持台湾高校毕业生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创业的意见》,推出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台生来平潭自主创业。
意见指出,“台生创业”是指大陆普通高校全日制台湾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台湾毕业生(不含各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由台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台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台生创业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政策,并且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
意见要点
工商登记7个工作日内办结
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商部门在服务大厅或登记窗口,设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对台生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实行专人专件优先办理,并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验照费;对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试行直接登记制,免予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台生申报工商注册登记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扶持资金
台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可自行申报,承诺出资,最低1元。对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内资有限公司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台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范围,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可优先给予每项10万元以内启动资金扶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优先对台生创业项目进行资助。
【台生毕业创业可享受创业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