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出台扶持创业优惠政策
浙江金华出台扶持创业优惠政策
【创业政策】 根据新近出台的《金华市创业阵地(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创业实训基地、科技园孵化点、创业园区、创业市场等四种类型实体列入创业阵地(创业孵化基地)范围,政府将给予政策扶持,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为加快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我市从去年开始实施了“3551”创业工程,即整合建立3亿元创业基金,通过两年创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同时培育“五个一批”,即100个创业型社区(村)、100个创业先锋、100个创业品牌、200个创业阵地、300个创业项目。
据了解,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我市正逐步建立完善市创业服务中心、县(市、区)创业服务分中心、乡镇(街道)创业服务站、村(社区)创业服务室四级服务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整合行政服务窗口,为创业者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非禁即入,限时办结;成立专家队伍,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创业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对一重点服务;开通创业服务快车和创业咨询热线电话,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重点援助。
市政府规定,对经认定的创业阵地,按吸纳创业人数(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将给予第一年每人300元、第二年每人200元的补助。对创业人数超过100人且当地劳动者占50%以上的.创业阵地,按劳动密集型企业标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进入创业阵地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将给予15%的场租费补助,额度每年在3000元以内,期限不超过3年。
据有关部门介绍,创业阵地的申报有相应的门槛条件,要求自2006年起投入使用,存续时间在两年以上,吸纳本地劳动者创业在30%以上,带动就业效应明显,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的书面租赁协议(实训基地须签订实训协议)。
其中,创业实训基地要求是多层写字楼,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场所相对独立;具备模拟公司实训形式和配套软件及设施,专业指导老师在3名以上;认定前一年度实训人数达100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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