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权、商誉等。
1、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
(1)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5)非专利技术和专利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6)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应当采取直线法摊销。对于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法律没有规定使用所限的,按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计税依据: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