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创业 大学生经营中一般违法不处罚
12日,记者从青岛市四方区水清沟工商所了解到,日前,工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名在校大学生没有通过审批,私自在户外悬挂自己企业的灯箱广告。根据规定,不经审批擅自悬挂户外广告最低罚款一万元。工商人员调查后得知,这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资金全部都是借来的,很不容易,决定对其以鼓励为主,不予处罚。在给这名学生老板耐心地讲述政策后,工商人员引导他到规划局办理了审批手续。
据了解,根据青岛市工商局要求,为申请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开通“创业绿色通道”,落实“ 零收费”扶持政策,放宽对“ 住改商”经营场地的限制,适当减少前置许可限制等,对于辖区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青岛市部分工商所近日作出决定,对大学生在创业经营过程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
在水清沟工商所,一些大学生个体业户营业期限到期,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按规定应该进行的千元罚款则被教育指导取代。在市北区辽宁路工商所,辖区内有青岛电子信息城与一些写字楼,不少大学生创业在此起步。对于大学生在创业经营过程中的一般违法、没有产生较大不良后果的行为,主要以教育为主,引导其诚信经营。
【善待创业 大学生经营中一般违法不处罚】